岗位职责:
1、协助矿长制定矿山各项安全制度、规程、措施及规范性文件,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
2、监督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操作,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;
3、负责环境监测和治理、职业病防治的督导工作。
任职资格:
1、 地质,测量,采矿,机电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;
2、 10 年以上矿山管理工作经验,持有安全工程师或工程类、地质专业工程师职称或资格等级证书,熟悉矿山安全工作内容;
3、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管理能力。
联系电话:0991-4861727
联系邮箱:xjhtkydb@163.co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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